2020年度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
研究员聘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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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 日期: 2020年5月1日
一、仲裁研究院简介
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是集仲裁学科建设、仲裁人才培养、仲裁科学研究、仲裁法治建设、仲裁咨询服务五位一体的协同创新中心,也是国内外有影响力的纠纷解决智库,旨在推动中国仲裁理论界与实务界紧密结合,协同创新。
为推动仲裁事业发展,提升国家和社会治理水平及治理能力,促进参与国际治理,促进国际法治,仲裁研究院决定面向国内外聘任兼职研究员,并从中遴选一批智库新成员,贡献国家仲裁智库建设。
二、聘任对象
各高校科研院所、立法部门、法院、司法行政部门、仲裁机构、律所、企业、各商协会等理论和实务部门的资深专家与社会贤达。
三、聘任条件
(一)政治道德要求
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仲裁与纠纷解决、商事裁判等相关研究事业,遵守中国政法大学相关规定。
(二)正研究员条件:
申请仲裁研究院正研究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高校及研究机构人员
从事仲裁、替代性纠纷解决或者国际商事、投资仲裁以及国家间争议解决、公法仲裁、体育仲裁等相关研究,具有高级职称者。
从事仲裁相关研究,具有优秀科研能力,发表相关主题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或者各国主流专业仲裁期刊论文,或者有海外仲裁研修经历并发表有成果,或者在推广仲裁和传播仲裁文化方面有突出贡献,具有副高职称者。
从事仲裁相关研究,具有优秀科研能力,发表相关主题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或者各国主流专业仲裁期刊论文,或者有海外仲裁研修经历并发表有成果,或者在推广仲裁和传播仲裁文化方面有突出成绩,如在国内外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专业媒体、或在线载体(如Kluwer Arbitration Blog)发表有较为丰富的科研成果及科普文章,获得博士学位者。
2.仲裁员
作为仲裁员办理案件超过200件以上(集团案件计为1件);且以书面或在线方式发表有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或在知名高校等教学机构具有丰富的仲裁教学经验者。
3.仲裁机构人员
十年以上工作经验,从事商事裁判、争议解决理论与实务研究,以书面或在线方式发表有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或在知名高校等教学机构具有丰富的仲裁教学经验者。
4.律师
十年以上仲裁与争议解决领域执业经历,在推广仲裁制度和传播仲裁文化方面有突出贡献,在国内外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专业媒体或在线载体发表有较为丰富的科研成果,或在知名高校等教学机构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者。
5.企业法务
十年以上仲裁与争议解决领域工作经验,在推广仲裁制度和传播仲裁文化方面有突出贡献,在国内外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专业媒体或在线载体发表有较为丰富的科研成果,或在知名高校等教学机构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者。
6.法官
十年以上民商事审判工作经验,从事商事裁判、争议解决理论与实务研究,以书面或在线方式发表有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或在知名高校等教学机构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者。
7.立法、司法行政机关专业人士
十年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验,从事与仲裁相关的理论与实务研究,以书面或在线方式发表有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或在知名高校等教学机构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者。
8.重要商协会及商贸界的行业专家
十年以上相关行业经验,有主导行业规则制定及特定领域规范性文件撰写的丰富经验,以书面或在线方式发表有相关研究成果,或在知名高校等教学机构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或有推广仲裁制度和传播仲裁文化的突出优势者。
9.其他社会贤达
在仲裁文化推广与国际传播、仲裁制度建设方面贡献卓著或有突出专长的相关传媒、互联网与大数据等领域的专业人士;及仲裁研究院审核认为其他符合要求的社会贤达。
仲裁研究院理事单位推荐人员,参考以上标准优先聘任。
(三)副研究员条件:
申请仲裁研究院副研究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高校及研究机构人员
讲师及以上职称,热爱从事仲裁相关研究,发表有相关主题的专业仲裁期刊论文,或者有海外仲裁研修经历并发表有成果,或者在推广仲裁和传播仲裁文化方面有一定贡献的博士学位获得者。
2.仲裁员
作为仲裁员办理案件超过100件以上(集团案件计为1件);且以书面或在线方式发表有研究成果,或在知名高校等教学机构具有仲裁教学经验者。
3.仲裁机构人员
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从事商事裁判、争议解决理论与实务研究,以书面或在线方式发表有研究成果,或在知名高校等教学机构具有仲裁教学经验者。
4.律师
五年以上仲裁与争议解决领域执业经历,在推广仲裁制度和传播仲裁文化方面有贡献,在国内外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专业媒体或在线载体发表有科研成果,或在知名高校等教学机构具有教学经验者。
5.企业法务
五年以上仲裁与争议解决领域工作经验,在推广仲裁制度和传播仲裁文化方面有贡献,在国内外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专业媒体或在线载体发表有科研成果,或在知名高校等教学机构具有教学经验者。
6.法官
五年以上民商事审判工作经验,从事商事裁判、争议解决理论与实务研究,以书面或在线方式发表有研究成果,或在知名高校等教学机构具有教学经验者。
7.立法、司法行政机关专业人士
五年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验,从事与仲裁相关的理论与实务研究,以书面或在线方式发表有研究成果,或在知名高校等教学机构具有教学经验者。
8.各行业、专业协会等部门的资深专家
五年以上相关行业经验,有负责行业规则制定及领域规范性文件撰写的经历,以书面或在线方式发表有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或在知名高校等教学机构具有教学经验,或有推广仲裁制度和传播仲裁文化的优势者;
9.其他相关专业人士
在仲裁文化推广与国际传播、仲裁制度建设方面贡献卓著或有专长的传媒、互联网与大数据等专业人士及仲裁研究院审核认为其他符合要求的相关人士。
仲裁研究院理事单位推荐人员,参考以上标准优先聘任。
副研究员一届聘期届满后,将根据其发展情况,同等条件下优先续聘为研究员。
四、聘任流程
(一) 在线申请:申请均以在线申报为准,时间截至2020年5月31日;欢迎申报人员提供推荐信,但不是必要条件;推荐信可直接在线提交,备注好推荐人联系方式即可。
(二) 审核聘任:仲裁研究院预计于6月组织审核,聘期截至2024年;通过后通知本人。聘任仪式举办形式另行通知,计划与2020年度仲裁研究院重要活动共同进行。
五、研究员权益
(一)国家仲裁智库资源:兼职研究员将作为国家仲裁智库建设成员储备,参与国家仲裁与争议解决领域重大研究项目、重要课题、重要政策文件制定的研究、咨询或其它形式的合作;研究员的成果与建议报告等可通过智库渠道向国家相关部门提出,并获得反馈或奖励。
(二)商事仲裁发展基金专项支持:仲裁研究院于2019年12月发起成立法大商事仲裁发展基金,定向支持该领域的教学科研工作,兼职研究员以本机构身份发表科研成果的,按照本校人员享受商事仲裁发展基金给予科研奖励;研究员的科研成果通过基金资助审核符合条件的,享受出版资助、参加国际会议等各项资金支持。
(三)仲裁理论与实务研究平台支持:仲裁研究院是仲裁理论与实务研究的高端平台,与国内外仲裁理论与实务界建立有广泛联系,兼职研究员可优先享受研究院各种资源支持。包括但不限于优先参加仲裁研究院组织的专题论坛、学术交流、国际研讨会等重大活动;特邀参与国家、行业、机构的重大项目、课题研究;获得最新的政策趋势、专家分析、权威数据和实务信息;推荐成为合作院系兼职研究生导师;以及,推荐成为国内外仲裁机构仲裁员、调解员等。
在线申报: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研究员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