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展现近年来人民法院仲裁司法审查工作取得的成绩,及时总结经验,统一裁判尺度,厘清商事仲裁司法审查中仲裁机构关切的典型问题,进一步优化“仲裁公信力评估”涉司法审查的指标体系,完善仲裁司法审查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同时,为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法院征集商事仲裁司法审查典型案例的活动,为《仲裁法》修改提供材料支撑,现征集2018-2021年仲裁司法审查典型案例。
本次征集活动依托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支持仲裁研究院加速建设的“商事仲裁与司法研究基地”。征集案例材料将用于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仲裁公信力评估(2021)和最高人民法院《商事仲裁司法审查年度报告(2020)》以及相关学术研究。
案例征集详细要求如下:
一 征集时间
2018年1月1日-2021年5月1日(以司法审查裁定书作出日期为准)
二 征集范围
指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17】22 号《关于审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所述案件,如下:
(1)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
(2)申请执行我国内地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案件;
(3)申请撤销我国内地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案件;
(4)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仲裁裁决案件;
(5)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件;
(6)其他仲裁司法审查案件。
三 申报方式
1. 在线提交:请点击“2020年最高院司法审查典型性裁定书:http://www.chinaarb.org/CDSanli”完成申报。
2. 申报说明:请申报者按照在线提交的指示完成申报,填写完毕“必填”字段后,系统会生成统一格式的文件,可点击“预览”查看;查看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按钮后完成在线提交。
3. 个人申报:欢迎仲裁员、律师、法官、科研人员及其他个人申报。
4. 机构申报:欢迎仲裁机构、法院、教学科研机构及学术团体统一组织申报;
四、征集要求
申报案例应符合商事裁判理念,展现仲裁制度优势,具有真实性、创新性、典型性、导向性。申报案例应对市场主体关注的重大、热点、新兴商业纠纷和法律问题进行创造性解释和适用,引领和规范商事纠纷解决实践,妥善化解复杂、疑难纠纷,兼具较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有益于推进完善仲裁程序和制度,提升仲裁公信力。案例分析应做到体例规范、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层次清晰、语言准确、文笔精炼。
1. 真实性:申报之仲裁案例要求为真实案例,申报者应能够提供在线申报要求裁判文书编号等真实信息,禁止虚构和杜撰。
2. 典型性:申报案例应在纠纷解决的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该领域纠纷案件处理具有借鉴指导意义和实用价值。
3. 创新性:欢迎申报在裁判思维、裁判方法、裁判理念等方面本身具有创新性的案例;欢迎申报者对案例作出有创新性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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