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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兼职调研员”申报

申请仲裁研究院调研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高校科研人员:硕士研究生以上,有科研学术成果。

(2)理事单位人员:具有一年以上从业经验的仲裁秘书。

(3)律师:具有律师从业资格。

(4)企业法务:具有一年以上实务经验者。

(5)法官: 现任或曾任法官。

(6)仲裁员:为现任商事仲裁机构仲裁员。

(7)高校研究生:仲裁相关专业、或曾在仲裁研究院仲裁公信力评估项目中被评为优秀。

(8)仲裁研究院院委会通过并认为具有仲裁研究院调研员资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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