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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二期仲裁机构业务骨干高级研修班

2019年第二期(总第13期)

仲裁机构业务骨干高级研修班

开 班 通 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这是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深化改革任务的具体落实,也是对十九大提出的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的积极响应。随着“两办”《若干意见》的发布,我国仲裁工作迎来了难得的改善发展的历史机遇。

“两办”《若干意见》重点提出推进仲裁秘书职业化和专业化建设。强调加强仲裁秘书的业务能力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提高仲裁秘书服务仲裁庭和当事人的能力,建立操守规范、业务精湛的仲裁秘书队伍。

鉴此,仲裁研究院携手常务理事单位青岛仲裁委员会,积极响应政策要求,联合举办2019年第二期仲裁机构业务骨干高级研修班(总第13期)。

一 项目介绍

★项目定位:仲裁秘书队伍是仲裁事业发展的两大支撑队伍之一

仲裁事业发展之初,时任国务院法制局领导就曾提出,仲裁事业要发展,关键是要加强仲裁员和仲裁秘书两支队伍建设!仲裁秘书是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工作团队的代表,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直接关系、甚至决定其所在仲裁机构仲裁服务的能力与水平!因此,以仲裁秘书为核心的仲裁机构业务骨干专项培训,是仲裁研究院持续开展的中国仲裁发展促进项目。

★设计目标:仲裁秘书应当“一专多能”

“一专”——“专”于仲裁业务,熟悉仲裁法及其相关规则与制度,能够自觉运用仲裁理念指导日常仲裁管理和服务工作,了解仲裁发展趋势与理论问题,对自身工作职能权限有清晰认识,有职业认同感。

“多能”——沟通技能+仲裁服务专业技能+信息化运用技能+其他

仲裁秘书位居仲裁各项法律关系的前沿与核心,是当前机构仲裁工作中的“枢纽”和连接点,是当事人和仲裁员接触的直接对象,其表现直接反映该机构的形象与文化;其业务能力直接影响所管理案件的妥善解决,也是机构纠纷解决水平的直接体现!基于此,本研修项目将仲裁秘书的综合素质提升分解为上述多个“板块”的技能提升课程,每门课程内容、形式设计均与技能提升目标紧密结合。

★项目特色:贴近实践、丰富多彩、注重实效

无调研无课程:自2012年举办首期“省会城市与副省级城市仲裁机构业务骨干研修班”以来,本项目坚持每期开班前、后分别进行调研总结,紧贴实践发展与时代需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每期必有创新。

无交互无课程:本项目是要实现学员“理念+实务+技能”的综合提升,课程内容和形式坚持多样化与“交互性”,以保障在较短时间内达到教学效果最大化。师生之间、学员之间的“互动”设计以加强职业认同感,凝聚共识为基础。课程涵盖仲裁理念的认知拓展,庭审服务的操作技能,民商事基础理论及实践精华提炼,仲裁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发展等;辅以多方座谈、模拟庭审、情景训练等多种模式,精准覆盖学员实践中常见重点问题,以达到精准覆盖专业细节、全方位提升学员业务能力的实际效果。

本期特色:本次培训班与青岛仲裁委联合举办,可以与仲裁机构进行深入交流。

二 开班简介

1.学员情况:仲裁机构业务骨干人员(包括仲裁秘书及其机构管理人员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仲裁工作相关人员

2.研修时间:11月4-9日,4号报到

3.授课地点:

·   青岛仲裁委员会驻地12层多功能厅

(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6号荣柏财富中心B座2层)

4.报名截止时间:本次培训班人数名额有限,酒店住宿有限,截止报名时间为10月20日。报名参加的学员请于11月2日之前把报名表发到zcyjycupl@163.com,联系人:张老师,010-58908571;15801554444。

5.师资备注:课程师资由仲裁研究院根据多年仲裁行业培训经验精选组成,不仅涵盖高校科研机构具备实务经验的优秀教师;也包括来自仲裁机构、律所、企业、行业等实务部门具备理论修养的资深专家。所有师资均保障有丰富的培训授课经验。

三 招生说明

为保障教学质量,考虑到学员相互之间的交流学习效果,招生报名规则如下:

1.仲裁机构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业务骨干人员;

2.仲裁机构统一组织报名,且报名人数五人以上者优先;

3.仲裁研究院理事单位人员报名优先。

4.报名后,由负责老师提供具体课程安排与教学调研表,学员应根据要求及时反馈。

四 研修费用

1.培训费:3800元,不包含食宿。培训费交到中国政法大学;

缴费请直接汇款至如下账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街口支行;

户  名:中国政法大学;

账  号:0200002909088104759;

注明用途为: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培训班

2.住宿:学习期间入住青岛汉卓酒店,食宿费请交付到下榻酒店。住宿费:大床房(单间)380元/间(含早餐);标间(两人一间)460元/标间(含早餐);

3.用餐:午餐和晚餐可在酒店食用桌餐,80元/每餐。 

 

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

201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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