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版 收藏夹 仲裁研究院首页 中国政法大学首页
资讯中心
位置:首页>资讯中心>研究院动态
仲裁研究院互联网仲裁科研团队应邀赴中国海仲演示交流科研成果

2019年8月23日上午,应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海仲”)邀请,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秘书长兼副院长姜丽丽率互联网仲裁研究团队一行到访中国海仲,就互联网仲裁公信力研究报告、仲裁云平台等科研成果与海仲领导班子及相关专业负责人进行了交流会谈。海仲秘书长顾超、副秘书长陈波、解常晴,及翟利波、齐骥处长等相关人员参加了座谈。

顾超秘书长介绍了中国海仲六十年来的发展历史,特别是自2017年中国海仲独立运行以来,其在传统海商海事专业仲裁经验积累基础上,全面发展“大商事”纠纷解决的新定位。他提出,金融仲裁是当前金融改革和经济转型大背景下,社会对仲裁服务需求不断增长的核心领域,对中国海仲“大商事”发展定位下不断提升仲裁服务质量提出了新要求。因此,中国海仲非常关注仲裁研究院今年“仲裁公信力评估报告”发布的相关领域研究情况,特别是研究员在互联网仲裁方面的研究成果,希望能够与研究院继续保持紧密合作关系,推进仲裁科研成果的实践转化,共同提升中国仲裁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公信力。

姜丽丽针对中国海仲提升金融仲裁服务质量的需求,就当前中国金融仲裁发展现状、金融行业争议解决需求调研情况,结合研究院对互联网仲裁公信力的专项研究报告,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介绍了研究院自2017年以来在互联网仲裁方面的研究成果、最新动态、行业政策与实践中的突出问题,特别是研究院发挥智库作用,为规范互联网仲裁发展,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在推进仲裁行业规范运行方面作出的积极努力。她表示,互联网仲裁是仲裁发展到现阶段整个行业必然要共同面对的问题。随着仲裁服务对象的互联网化发展,仲裁自身必然也随之要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新模式,任何把二者割裂或过分强调互联网仲裁特殊性的观点和做法都是不合适的。尤其是当前互联网金融仲裁发展初期,更要强调在线仲裁也是受《仲裁法》规范的仲裁服务,必须加强其规范性和风险防范,才能够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这正是仲裁研究院应行业需求进行互联网仲裁公信力研究与系统开发的初衷。

仲裁研究院研究员周蔚博士作为仲裁信息化科研项目负责人,结合当前电子政务发展趋势,重点向中国海仲介绍了仲裁云平台系统的理论与技术、应用场景和升级状况。他介绍说,自2017年以来,大量金融机构和仲裁机构向仲裁研究院咨询如何开展互联网仲裁,以及互联网金融仲裁的技术支持问题;而同时中国政法大学也在加强法律人工智能领域的研究,并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共同专门设立了信息管理与法学交叉学科人才培养基地法治信息管理学院。包括互联网仲裁在内的ODR系统研究成为理论联系实践进行人才培养的重要方向。现在根据各地仲裁机构反馈和互联网仲裁公信力研究反馈不断升级完善的2.0仲裁云平台得到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和仲裁机构的青睐,纷纷与研究院联系申请应用问题。聚焦社会需求,研究院针对当前互联网仲裁发展不规范的核心问题,对仲裁云平台经过数轮完善和测试,已经在几家试点仲裁机构上线应用,在线处理金融纠纷数千件。升级后的云平台针对以往互联网仲裁技术支持公司专业性不足的问题,依靠仲裁研究院强大的仲裁智库研究资源支持,以仲裁信息化建设和互联网仲裁的规范化建设作为切入点,在助力仲裁机构完善自身信息化建设和仲裁规则及其相关制度的同时,也帮助产业、行业协会防范法律风险,对接提供优质的仲裁服务。

53e4b8f2835a9ced5b10080c2f5b4e5.jpg

随后,仲裁研究院研究人员和中国海仲参会领导就仲裁云平台线上线下相结合、随时相互转化”、与不同办案系统的兼容性等优势和特色进行了热烈讨论。与会人员表示,互联网仲裁的发展主线依旧是仲裁公信力建设,在线仲裁绝非是利用互联网技术批量“生产”裁决,还是应以妥善解决纠纷为宗旨。研究人员和技术专家就仲裁云平台进行了现场演示和讲解,陈波副秘书长和解常晴副秘书长分别就系统功能、信息安全、仲裁规则衔接完善等方面提出了问题,与会专家均逐一回复。最后,双方对科研成果仲裁云平台在中国海仲落地实施等合作事宜进行了磋商并对下一步工作安排达成了共识。


 
版权所有: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 京ICP备11034906号-2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 地理位置| 联系我们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