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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定位精准创仲裁新绩

编者按:"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由仲裁研究院副理事长单位武汉仲裁委员会,于2016年10月28日在京发起设立。作为全国首家冠名"一带一路"的仲裁院,其创设之初曾引发争议,有人甚至认为是借"一带一路"的"噱头",图个仲裁"虚名"。时隔半年多,仲裁院运行情况如何?小编从仲裁院主办的"服务在汉央企座谈会"归来,与大家一起分享心得。

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举行前夕,仲裁界也在积极推进"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5月10日,"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以下简称"仲裁院")服务在汉央企座谈会,在武汉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武仲")召开,正是基于了解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和实际需求而专门举办。中铁大桥局、武汉钢铁(集团)、中建西部建设、中冶南方、中国葛洲坝集团、武汉铁路局等30多家中央在汉及地属省、市的大型企业总法律顾问受邀参会。中国仲裁协会筹备领导小组副组长、仲裁院顾问卢云华,武仲主任陈芳华,仲裁院院长、武仲常务副主任、武仲办党组书记、主任刘健勤,国家智库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肖永平教授,及仲裁院秘书长吕诗超出席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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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左至右分别为李章波、刘健勤、卢云华、陈华芳、肖永平、吕诗超

一 仲裁院定位精准,配套制度逐步完善

仲裁院自创设伊始,就明确定位为:服务"走出去"的中国法人在境外引起的以基础设施投资为主的项目纠纷和争议,依法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境外项目的顺利进行。

在这一目标指引下,仲裁院陆续制定了专门的《仲裁规则》,引入了大量国内外知名的建设工程与大型项目建设方面的专家,以及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大型企业法务人员作为推荐仲裁员,并在具体的服务形式和管理制度方面不断调研、完善、创新,正逐步打造为一个以仲裁服务为核心,面向"走出去"中国企业的综合服务平台。2017年3月,仲裁院即受理首件"一带一路"沿线建设工程争议案件,涉案金额1.2亿元,标志着仲裁院进入案件处理的实质性发展阶段。


   图为"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资料及2016年10月28日成立大会现场图片

二 倾听企业真实需求,锻造仲裁服务品质 

座谈现场,各企业代表充分肯定了武仲及仲裁院在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发挥的作用,介绍了各自企业的海外布局状况,特别是在"走出去"的过程中遭遇的各类风险,积累的经验甚至教训。争端解决方面,企业表示,中国仲裁当前在商务谈判中话语权还较弱,仲裁地选择在欧洲,或相对于中国更为中立的新加坡和香港的倾向性意见更多。尚有企业还不懂得运用仲裁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国际争端解决经验和人才储备均不足。

在与企业充分沟通交流过程中,与会专家达成共识:仲裁院要承担起为"走出去"企业搭建服务平台的重要角色。

仲裁院整合了多方面的优质资源,借助武仲多年的仲裁管理和发展经验,有条件搭建一个企业支持、互助、共享的平台。"走出去"的企业之间也应当打破壁垒,在仲裁院协调下,定期组织活动,交流经验,进行案例分享,形成企业彼此借鉴的紧密联系机制。仲裁院还可牵头组织企业参与编辑国别法律风险指引,建立各国法律规范库等工作,通过武仲平台共享。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民族、宗教、文化、风俗习惯以及法律体系复杂多样,仲裁院可在整合专家资源和法律风险信息基础上,为企业提供培训和信息调研,包括为企业提供合同法律文件示范条款等。仲裁院还可协同企业建立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提供在线法律评估和法律信息分享等优质法律服务。

三 推动中国仲裁的国际话语权,引领创建游戏规则

刘健勤在回应各方发言时表示:"首先,我们要在中国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输出中国仲裁的理念和规则,把中国争端解决的思路推出去,掌握主动权,话语权。第二,要结合企业需求展开交流培训工作,坐实仲裁院服务'走出去'企业八点行动计划。第三,进一步充实专家团队,完善结构,打造专家平台,共建共享信息资源。第四,仲裁委和企业形成协作机制,吃透国家战略精神,突破传统解决纠纷的理念。"她号召大家积极宣传,共同参与到仲裁院的活动中,努力形成良性循环,来创建我们自己的"游戏规则"。

大家表示,"一带一路"不仅是经济战略,更是文化、理念与规则的输出与推广。中国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应主动向沿线国家输出中国仲裁理念,创建中方引领的游戏规则。国内各界也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让企业更了解仲裁,学会运用仲裁方式保护自身权益。

会议最后,卢云华从"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层面高度评价了武仲的工作,认为武仲在峰会前夕和法学专家共同研究如何更好推进一带一路仲裁工作,求教于企业、问计于企业,展现出高度的服务意识,值得鼓励和肯定。


(左一)卢云华,刘健勤分别发言,图片由武仲提供

编后语:中国仲裁"走出去"之后的问题。

仲裁机构伴随企业"走出去",提供争议解决服务,实属当然。中国仲裁机构伴随企业"走出去",可以积累海外仲裁服务经验,试水海外市场。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的意识到"一带一路"给整个中国仲裁带来的挑战。

中国仲裁机构在海外提供服务涉及几方面重要内容。第一,中国成为国际商事仲裁的"目的地"。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仲裁研究院院长黄进教授在上海国际仲裁周致辞中已有精彩论述。这要求我们有一流的法治环境、一流的仲裁制度、一流的仲裁管理服务和一流的仲裁品牌机构。第二,中国仲裁机构能否以外国为仲裁地,管理仲裁纠纷解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有很多是《示范法》国家,只要我们的仲裁机构能够查明和适用特定国家的仲裁法和程序法,或者适用国际通行的仲裁规则管理案件即可。可能出现的问题是我国仲裁裁决"国籍"的认定采机构所在地主义,而不是仲裁地主义,便易造成撤销仲裁裁决的积极冲突,需要正视解决。第三,适用外国仲裁地法还有许多优势,比如中国仲裁法下不可仲裁的投资纠纷,可以通过选择外法域仲裁地,合法绕开国内法的限制。第四,在服务层面,语言、跨文化冲突、管理经验以及竞争优势方面,中国仲裁机构可能更需要弥补差距并着力发展。

总而言之,中国企业已经走出去了,要在"一带一路"上大建基础设施几十年,仲裁,我们准备好了吗?

编辑:卢扬逊 薛童 将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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